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

監理站機車過戶 驗車注意事項

監理站機車過戶 驗車注意事項
應備證件:
A. 買賣雙方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者,應繳驗雙證件)公司、行號主管機
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 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B. 行車執照。
C. 過戶登記書並蓋妥雙方印章。
D.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並請先至保險公司變更為新車主名稱或依規定辦理權益移
轉)。

收費: 新台幣150元。
注意事項:
A.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俗稱401表。
B. 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C. 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在1個月以內者,應同時繳納2年燃料費。
D. 出廠5年以上機車辦理過戶時,需先辦理驗車合格。
E.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F. 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過戶者,除繳驗上述應備證件外,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含買賣雙方有效之駕駛執
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但汽車所有人有效 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得以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
件代替之。
驗車:(五年車以上需要)
先電發,左右方向燈要會亮,大燈要會亮,煞車燈要會亮,喇叭要會叫,顏色要符合。最重要的引擎號碼不能跟你行照的引擎號碼不符,現在監理所都會有駐點的警員針對車型不符者開罰單,一般監理所的驗車員都很好他會叫你吧車牽走改回來才能驗車,現在的監理所都有監理所要把每台審驗過的機車都留檔存證,所以是沒有情理可以講的,若您買到拼裝車無法改回就無法過戶完成

資料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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