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報廢須知
應備證件:
A. 行車執照。B. 號牌:汽車2面,機車1面(遺失者請附警方報案證明)。
C. 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 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
D.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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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備證件:
1.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居留證明正本。 2.相片一吋一張。 3.原領之駕照。 規 費: 新台幣200元。 注意事項: 1.相片應為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 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2.辦理職業汽車駕照換發如屆審驗日期,應先審驗合格後換照。 3.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4.如有違章請先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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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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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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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備證件:
1.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2. 駕駛執照(正本)。 規 費:免費 注意事項:如有違章請先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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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備證件:
1.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2.駕駛執照(正本)。 3.戶政機關更改證號證明文件(辦理證號變更者須檢附)。 4.相片二張。 5.印章。 規 費: 執照費新台幣 200元。 |